2024-04-01
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113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(教學及產研型)公告(1名)
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113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(教學及產研型)公告(1名)
相關資訊請參酌附件
擬聘時間:民國113年8月1日
。若因無法即時取得教師證等因素,而導致無法如期完成聘任程序,聘期將改由民國114年2月1日起聘。如無適當人選,得從缺。
應徵資格與擬聘專長:
應徵資格:
具備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電子、電機、資訊、光電、材料、機械等相關領域博士學位或教育部頒發助理教授(含)以上證書。
職 級:助理教授(含)以上。
學術專長:汽車電子領域1名。
應具備條件及工作內容:
1. 可教授電子工程系基礎課程,並具全英文授課能力。
汽車電子領域(包含車用AI影像或語音、車用智慧辨識、車用電子系統(含整合)、車用軟體程式設計、車用感應器相關應 用…等):協助智慧電動車學程計畫、教學以及系上之相關業務。
(一)基本授課時數依本校【授課鐘點計算要點】規定。
(二)協助規劃或執行智慧電動車領域之產學計畫。
(三)依學校需求配合開授智慧電動車領域相關課程。
(四)其他汽車電子領域教學、研究與服務等臨時交辦事項。
2. 須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,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,不在此限 (
請檢附104年1月14日迄今仍在職之相關資料:服務證明、離職證明或在職證明,並註明是否為「編制內專任教師」)。
檢附文件:(請依序排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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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(教學及產研型)應徵表(檔案請至 電子工程系網站 下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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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士、碩士、博士學位證書、學士、碩士、博士歷年成績單、學經歷證件及身分證件影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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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學歷為國外學歷,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學位證書、成績證明,並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核發入出國紀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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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界經驗證明資料:依「本校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要點」檢具相關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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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業界出具之工作服務證明 (國外經歷應經駐外館處驗證,如無法取得時,得以經工作地所屬國家之中央權責部會驗證方式代替),包括 職稱、工作性質與內容及起迄年月。 如係國外經歷應附入出國日期證明,但外籍人士免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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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投保勞工保險證明文件或薪資明細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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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產學合作計畫合約或成果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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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權責單位核發具體成就證明。
(離職或在職證明,
以專任職務為原則,並得以連續或累計方式採計,惟兼任職務年資折半採計。
需要一年以上,教職、補習班經歷皆不算)。
請註明
「專任」或「兼任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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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年著作目錄、SCI論文影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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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年主持之研究計畫與產學合作計畫目錄(含經費),並附佐證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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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證照影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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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任教科目及內容大綱簡述(含必修與選修課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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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薦信函至少2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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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有助證明相關能力之資料(如參與之研究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等)。
(所寄資料「
請勿膠裝」,佐證資料請確認
及註明「與正本相符」並簽章,並
無論是否通過初審,恕不寄還。(
信封上請註明「應徵工程學院電子工程系”汽車電子領域” 編製外專任教學人員(教學及產研型))
(一)未有教師證書者,請另附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。
(二)持國外學歷者,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學位證書、成績證明,並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核發入出國紀錄。
(三)持國外經歷者,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。
截止日期:即日起
至113年5月10日(星期五)(以郵戳為憑)
來函請以掛號寄至:
640301 雲林縣斗六巿大學路3段123號
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工程學院 辦公室收
(請註明「
應徵電子工程系”汽車電子領域” 編製外專任教學人員(教學及產研型)」)
聯絡人:洪小姐
聯絡電話:05-5342601轉分機4303
電子郵件:
eoe@yuntech.edu.tw
本校
統一由工程學院收件,
收件確認聯絡人:林小姐
聯絡電話:05-5342601轉分機4007
電子郵件:
shannon@yuntech.edu.tw
註:徵聘內容不定期異動,請以系網站最新公告為準。
網址:
https://uel.yuntech.edu.tw/news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