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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6-09

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112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專任教師公告(3名)

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112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專任教師公告(3名)
相關資訊請參酌附件

 
擬聘時間民國113年2月1日若因無法即時取得教師證等因素,而導致無法如期完成聘任程序,聘期將改由民國113年8月1日起聘。如無適當人選,得從缺。
 
應徵資格與擬聘專長
應徵資格
(一) 具電子、電機、資訊、光電等相關領域博士學位。
(二) 可教授電子工程系基礎課程,並具全英文授課能力。
(三) 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,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,不在此限 (請檢附104年1月14日迄今仍在職之相關資料:服務證明、離職證明或在職證明,並註明是否為「編制內專任教師」)。

 
職    級:助理教授以上。

學術專長
(一)晶片與系統領域2名:積體電路設計相關領域。
(二)半導體與光電應用領域1名:(包括但不限於)半導體工程、光電工程、生醫光電、感測器、新興材料等相關領域。 

檢附文件:(請依序排列)
(一)新聘教師應徵表(檔案請至 電子工程系網站 下載)。
(二)學士、碩士、博士學位證書、學士、碩士、博士歷年成績單、學經歷證件及身分證件影本。
(三)最高學歷為國外學歷,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學位證書、成績證明,並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核發入出國紀錄。
(四)業界經驗證明資料:依「本校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要點」檢具相關證明。
(1)業界出具之工作服務證明 (國外經歷應經駐外館處驗證,如無法取得時,得以經工作地所屬國家之中央權責部會驗 證方式代替),包括 職稱、工作性質與內容及起迄年月。 如係國外經歷應附入出國日期證明,但外籍人士免附。
(2)投保勞工保險證明文件或薪資明細表。
(3)產學合作計畫合約或成果證明。
(4)權責單位核發具體成就證明。
(離職或在職證明,以專任職務為原則,並得以連續或累計方式採計,惟兼任職務年資折半採計。需要一年以上,教職、補習班經歷皆不算)。
請註明「專任」或「兼任」
(五)歷年著作目錄、SCI論文影本。
(六)歷年主持之研究計畫與產學合作計畫目錄(含經費),並附佐證文件。
(七)專業證照影本。
(八)可任教科目及內容大綱簡述(含必修與選修課程)。
(九)推薦信函至少2封。
(十)其它有助證明相關能力之資料(如參與之研究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等)。
 
(所寄資料請勿膠裝,佐證資料請確認註明「與正本相符」簽章,並無論是否通過初審,恕不寄還。(信封上請註明「應徵工程學院電子工程系”晶片與系統領域”或 ”半導體與光電應用領域” (請擇一) 專任教師)
 
(一)未有教師證書者,請另附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。
(二)持國外學歷者,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學位證書、成績證明,並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核發入出國紀錄。
(三)持國外經歷者,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。

 
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2年7月20日(星期四)(以郵戳為憑)
 
來函請以掛號寄至:
640301 雲林縣斗六巿大學路3段123號
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工程學院 辦公室收
(請註明「應徵電子工程系”晶片與系統領域”或”半導體與光電應用領域”(請擇一) 專任教師」)

聯絡人:洪小姐
        聯絡電話:05-5342601轉分機4303
        電子郵件:eoe@yuntech.edu.tw
 
本校統一由工程學院收件收件確認聯絡人:林小姐
        聯絡電話:05-5342601轉分機4007
        電子郵件:shannon@yuntech.edu.tw
 
公告附件:


國立雲林科技大學_電子工程系_112學年第2學期徵聘專任教師公告簡章.pdf
國立雲林科技大學_電子工程系_112學年第2學期專任教師應徵表.pdf
國立雲林科技大學_電子工程系_112學年第2學期專任教師應徵表.doc
國立雲林科技大學_電子工程系_112學年第2學期專任教師應徵表.odt


註:徵聘內容不定期異動,請以系網站最新公告為準。
網址:https://uel.yuntech.edu.tw/news4.html


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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