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EWS CENTER

最新消息

2022-12-16

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聘用助理研究員徵才公告

一、職稱:工業電子職類助理研究員
二、名額:1 名
三、資格條件:
(一)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:
1.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,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,並 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 2 年以上者。
2.國內外大學畢業,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乙級技術士證,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 之重要工作經驗 4 年以上者。
3.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職業學校以上合格教師登記證書者。
(二)具英(外)語能力者尤佳。
四、工作項目:
(一)辦理工業電子職類基礎訓練課程及教材之研發、推展事項。
(二)辦理訓練教學工作、學員輔導及支援技能檢定場之維護管理等事項。
(三)辦理訓練工場安全衛生管理事項。
(四)協(主)辦技能競賽選手培訓事項。
(五)配合國家產業政策辦理課程開發及教學。
(六)辦理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五、待遇:
(一)以 328 薪點起支(薪點折合率為 129.7,折合新臺幣 42,541 元)。
(二)遴用之聘用人員於取得進用時所據以核敘薪點之學歷為基準後,扣除聘用人員聘 用計畫書所訂基本工作年資後,
曾於公、私立機構或事業機構任具有與擬任工作 性質及程度相當之專任研究及工作經驗滿 1 年以上時,其每滿 1 年之年資得提高 薪點 1 階,其薪點提支範圍,
依本分署報奉行政院核定之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中 之薪點範圍(328-472)為限。但其服務未滿 1 年之年資則不予採計,並俟核定 情形辦理提支。
【註:工作經驗採計基準,以最高學歷畢業後起算。】
六、工作地點: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 100 號。
七、聯絡方式:
(一)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,請先至「本分署網頁 (https://tcnr.wda.gov.tw/)/最新消息」點選「本分署 111 年 12 月 15 日工業 電子職類助理研究員職缺(預估缺)1 名公開徵才」,下載「報名參加 111 年 12 月 15 日日【工業電子職類助理研究員】職缺人員簡歷表」,填妥簡歷表資料後, E-mail 至 ejobmail@wda.gov.tw,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者姓名簡歷表;並 請要求讀取回條以利確保信件有被讀取。
(二)另須檢具表件資料計有:(1)公務人員履歷表(直式橫書簡式,請填寫完整【包 括需填妥簡要自述】,並於履歷表填表人欄位簽名,否則不受理。)(2)最高 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。(3)與應聘職類相同或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影印本。(4)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印本(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,無書面資料或工作證明 書面資料未載明「職稱」及「工作內容」者,一律視同無工作經驗)。(5)英 檢及格證明影印本(無者免附)。(6)本分署「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 書」正本(請於頁末親自簽名)。
(三)與應聘職類「工業電子」相同職類包含:1.數位電子、2.儀表電子、3.電力電 子;與應聘職類「工業電子」相關職類包含:1.視聽電子、2.電腦硬體裝修、 3.工業儀器。
(四)紙本資料請於 112 年 1 月 6 日前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人事室收 (407254 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 100 號),信封請註明「應徵工業電子職類助 理研究員職務」及白天聯繫電話(或手機號碼)及通訊地址(含郵遞區號), 以郵戳為憑,逾期或證件不全者,恕不受理報名。
(五)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,通知參加甄試;經甄選錄取後,如發現資格不符 或證件有偽造、變造情事,ㄧ律取消錄取資格;如報到後發現者,應無條件自 到職日起自動解職,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,若涉及刑責,由當事人自行負 責;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,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 料,可附貼妥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(收件地址及收件人位置並請自行填妥),以 利退還,如不取回書面應徵資料者,可免附回郵信封。
(六)聯絡電話: 04-23592181 分機 1801 陳小姐,傳真電話: 04-23590881。工作內容 請洽詢分機 1258 徐先生。
八、甄試範圍:
(一)筆試(30%):考試時間 2 小時,範圍及佔分比例包含:
1. 電子電路理論(40%)
2. 數位電路(40%)
3. IOT 基礎概論(20%)

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前 3 名進入實作考試為原則,並得由本分署依需求錄取 一定名額進入實作甄試階段。
(二)實作考試(40%):考試時間 4 小時(不含考前機台熟悉介紹),範圍包含:
1. 可程式晶片 EPM3064A 程式撰寫(40%)
2. 電腦輔助電路繪圖(KiCAD 或 Altium Designer) (30%)
3. 電子電路銲接(30%)
(三)試教(15%)及口試(15%):試教內容須與「IoT Web 整合與工業電子控制」相關之 專業知能,題目可自訂,試教時間每人 30 分鐘(含委員提問 15 分鐘)。

筆試成績原始分數未達 60 分以上,則無法參加後續之實作考試。(筆試符合實作考試 甄試標準人員將再以電話通知),筆試及實作考試成績依配分比例計算後未達 40 分以 上,則無法參加試教及口試之甄試。
九、本職缺(聘用人員性質)採 1 年 1 聘,依實際到職日起算,次年度起依聘用計畫 書及年度考核成績決定是否續聘;
本次公開甄選  未達 2 人符合資格條件者,本分 署得逕行延長公告 5 個工作天;甄選後並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 2 名,列冊候用, 期間    3 個月(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),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,惟以遞 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職類職缺為限;報名人員如均    不適合本職缺,本分署得予從缺。
十、如附件:
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

地址:64002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 (電子工程系系辦公室 ES202)

電話:(05) 534-2601 Ext.4301 4302 4303 / 傳真:(05) 531-2063

Email:uel@yuntech.edu.tw